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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郊区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2008年“亮起来”工程目前已经正式启动,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经与市财政局等部门协商,现就2008年“亮起来”工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是“亮起来”工程的组织主体,要把实施“亮起来”工程作为密切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一项重要工作,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高质量地完成“亮起来”工程。
二、2008年“亮起来”工程采取“先干后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各区县要注意把握工程进度,并根据《2008年北京市新农村建设“亮起来、暖气来、循环起来”工程建设指导意见》中的各项要求,按时提交文件,履行相关手续,组织项目施工。
三、“亮起来”工程中采用的太阳能光伏室外照明装置必须委托财政部门认可的集中采购机构和财政部门依法认定资格的其它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各区县要通过合规形式聘用有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并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督。
五、各区县要不断完善“亮起来”工程长效管护机制,建管并重,切实落实管护责任。
六、参与“亮起来”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人员要加强自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谋私利,依法招标、依法施工,并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北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
200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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