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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北京市农业科技项目申报指南
北京市农业技术试验示范项目申报书
北京市农业科技入户示范项目简表
政府购买科技服务项目申报书
政府购买科技服务项目简表
北京市重大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申报书
北京市重大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简表
北京市农业科技入户示范项目申报书
北京市农业科技入户示范项目简表
北京市农业科技入户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中央级 有效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京政农发[2006]37号 2006-07-04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度北京市农业科技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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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区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都市型现代农业的发展,强化农业技术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解决一批影响农业生产、农村发展和农民生活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市农委将组织开展申报2007年度北京市农业技术试验示范项目、政府购买科技服务项目、农业科技入户示范推广项目和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农业技术试验示范项目

  1、项目必须符合《2007年度北京市农业科技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的支持范围。

  2、项目必须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市型现代农业建设中急需解决的一些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符合北京市农业产业政策和农业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郊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有利于形成区域主导产业,有利于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和新农村建设,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

  3、项目采取核心技术和配套技术相结合,其核心技术必须是经专家或技术鉴定部门认定具有推广价值和市场应用前景的技术,配套技术必须围绕核心技术进行组装、集成,经过生产性试验、示范研究,形成完整的技术体系。

  4、申报单位必须是核心技术的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单位授权的单位。项目首席专家必须是核心技术的第一完成人,或经第一完成单位授权的技术推广专家、企业技术负责人。

  5、申请对象原则上由列入市财政局农业处部门预算的部门或下属农业科技单位牵头,鼓励首都科研、教学、推广、生产等单位联合申报,多学科协作,实施年限一般为2年。

  6、2007年试验示范项目的资金纳入07年市农口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各单位在向农委申报的同时,需要本单位财务部门填写市财政局项目库的相关资料。

  (二)政府购买科技服务项目

  1、项目必须符合《2007年度北京市农业科技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的支持范围。

  2、项目必须紧密围绕都市型现代农业的生产、生活、生态和展示功能,通过政府购买科技服务的方式,解决郊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科技难题,为农民购买一批急需的技术和产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

  3、项目实施的目标是通过政府为农民(或企业)购买服务(技术或产品),达到优化首都科技资源配置,加速科技成果向郊区转化,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

  4、项目的申报对象不受特殊限制,既可为在京的农业科研、推广、生产部门,也可为在京的涉农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机构。优先支持在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方面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易于转化和应用,能发挥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单位。鼓励首都科研、教学、推广、生产等单位联合申报,产学研结合、多学科协作。实施年限一般为2-3年。

  (三)重大农业科技推广项目

  1、项目必须符合《2007年度北京市农业科技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的支持范围。

  2、优先支持项目:近年来农业科技攻关取得的重大突破性成果或对郊区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综合配套技术。

  3、本项目分市、县两级:市级重大农业科技推广项目重点支持围绕当前农业生产中存在突出问题而迫切需要推广应用的技术、成果,每个单位可申报1—2项;区县级项目以促进区域特色产业发展壮大的综合配套技术的推广为主,每个区县可申报1—2项。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1年。

  (四)农业科技入户示范推广项目

  1、项目必须符合《2007年度北京市农业科技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的支持范围。

  2、项目必须紧紧围绕郊区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和优势产业带建设,集成组装成熟配套技术,组织首都各级各类科技单位和科技人员推介主导品种,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开展主体培训,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

  3、项目必须成立科技入户专家组,招聘科技入户技术指导单位和技术指导员,明确一批农业科技示范户。

  4、农业科技入户项目原则上由市属或区县农业科技单位牵头,鼓励首都科研、教学、推广、生产等单位联合申报,多学科协作,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1年。

  5、本项目分市、县两级:市级科技入户项目重点支持围绕全市性主导产业形成重点推广的组装配套技术,每个单位可申报1—2项;区县级项目以区域特色农产品生产及开发技术为主,每个区县可申报1—2项。项目资金重点用于以技物结合的形式补贴给科技示范户。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试验示范项目通过“北京郊区信息网”(www.bjnw.gov.cn)下载并填写“北京市农业技术试验示范项目申报书”(附件2)及“北京市农业技术试验示范项目简表”(附件3),由主管部门科技(研)处组织行业专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统一通过项目远程申报系统上报,并报送《申报书》及《简表》书面材料一式六份,电子文档一份。此外,需要各单位财务部门填写市财政局项目库的相关资料。

  (二)申报政府购买科技服务项目通过北京郊区信息网下载并填写“政府购买科技服务项目申报书”(附件4)、“政府购买科技服务项目简表”(附件5),由主管部门科技(研)处组织行业专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统一通过项目远程申报系统上报,并报送《申报书》及《简表》书面材料一式六份,电子文档一份。

  (三)申报重大农业科技推广项目通过北京郊区信息网下载并填写“北京市重大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申报书”(附件6)、“北京市重大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简表”(附件7),由主管部门科技(研)处或区县农委组织行业专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统一通过项目远程申报系统上报,并报送《申报书》和《简表》书面材料一式六份,电子文档一份。

  (四)申报农业科技入户项目通过北京郊区信息网下载并填写“北京市农业科技入户示范项目申报书”(附件8)、“北京市农业科技入户示范项目简表”(附件9)、“北京市农业科技入户示范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0),由主管部门科技(研)处或区县农委组织行业专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统一通过项目远程申报系统上报,并报送《申报书》、《简表》和《项目实施方案》书面材料一式六份,电子文档一份。

  (五)项目远程申报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咨询北京市农委信息中心。

  联系人:朝克

  电话:64854442

  三、受理单位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科教处(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

  联系人:袁文、周继华

  电话:83979193、83979196

  四、申报时间

  2006年7月21日之前、统一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并严格按照市农委农业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及市财政局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初审工作。

  附件1:2007年度北京市农业科技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北京市农业技术试验示范项目申报书

  附件3:北京市农业技术试验示范项目简表

  附件4:政府购买科技服务项目申报书

  附件5:政府购买科技服务项目简表

  附件6:北京市重大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申报书

  附件7:北京市重大农业科技推广项目简表

  附件8:北京市农业科技入户示范项目申报书

  附件9:北京市农业科技入户示范项目简表

  附件10:北京市农业科技入户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

  二00六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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