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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业委员会、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北京市农产品流通体系2002-2008年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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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农产品安全、便捷、高效地从产地进入北京消费领域,引导北京及周边地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构建与国际化大都市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农产品流通体系,根据完善首都城市功能的总体要求和《北京市"十五"时期商业发展规划》,特制定2002—2008年北京市农产品流通体系发展规划。

  一、现状

  (一)市场框架体系已初步形成

  随着首都城市建设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农产品流通体系也在不断完善。市场是目前农产品(除粮油外)流通的主要载体,并初步形成了流通框架体系(如图1所示)。至2000年底全市经营农产品的市场共有410家,其中以批发经营为主的有52家,零售为主的358家。年交易量约为762万吨。北京是农产品销区,本地生产的农产品中有些品种占商品流通量比重仍比较小。蔬菜水果等还有相当部分产自外地,通过农产品批发市场进入本市,并经各类早市、集贸市场、社区菜市场进入消费者手中。根据调查,蔬菜的批发市场经由率达到90%,通过各类早市、集贸市场、社区菜市场进入消费者手中的比重也达到90%。

  (二)三、四环路附近成为批发市场集中区域

  目前全市占地1万平方米以上,交易额超过1亿元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有18家,其中60%集中分布在三环路和四环路附近地区。

  市区三环路内随着大钟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立,也出现了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集中地区,如四道口—大钟寺地区、左安门地区等,共有农产品批发市场19家,总占地面积20万平方米左右。

  (三)零售集贸市场水平有所提高

  随城市环境整治力度加大,除保留部分早市外;占路市场已基本取缔,新建及利用闲置空地、厂房改造的社区菜市场初步替代了过去占路地摊市场,为方便居民买菜发挥了一定作用。

  (四)新兴农产品流通方式初步发展

  以农产品经销公司、农产品物流本着中心及生鲜超高为代表的新兴农产品流通方式在农产品流通体系中取得初步发展,为建立现代化的农产品流通渠道奠定了一定基础。

  (五)存在的问题

  目前,北京市农产品流通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流通规模小,渠道杂乱。目前仍以传统流通模式为主,通过新兴流通渠道进入消费领域的农产品比重太低;二是市场机能未能理顺,批发和零售功能在空间上混为一体,导致人流、物流混杂和环境污染;三是市场用地与城市功能发生矛盾,很多市场属于临时占地、设施简陋;四是管理环节薄弱,缺乏对农产品卫生、防疫和安全等的有效监控。

  二、目标与指导思想

  (一)总体目标

  构建与北京市经济发展和市民生活品质不断提高相适应、与国际接轨的现代化农产品流通体系,使北京成为辐射华北乃至全国、连接世界的农产品流通枢纽。

  (二)发展指标

  到2005年,培育8—10个大型农产品经销公司,建成20—30个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并带动郊区绿色安全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形成和发展;规划市区形成9个左右规范化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在加强现有社区菜市场规范化管理的同时,重点发展一批连锁经营的社区生鲜超市。

  到2005年,郊区力争100%以上的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达到全食品标准,力争20%以上的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达到绿色食品标准;规划市区农产品的农产品经销公司经由率达到20—30%,批发市场经由率70—80%;在农产品的零售业中,连锁超市、社区菜市场的销售比重达到70—80%,早市、集贸市场的销售比重降为20—30%。到2008年,农产品经销公司经由率达到30—40%,批发市场经由率60—70%;连锁超市、社区菜市场、无店铺销售的销售比重达到90%以上,早市、集贸市场的销售比重降到10%以下。

  (三)指导思想.

  1、安全卫生

  强化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检验,防范农药、饲料添加剂超标,防止有毒有害,不符合卫生标准和有损于人民身体健康的农产品流入北京市场。

  2、通畅便捷

  合理分布农产品批发和零售网点,使农产品流向合理,使北京市民更加方便地买到丰富的农产品。

  3、有序高效

  减少流通环节,降低交易成本,确保农产品流通体系的效率;加快农产品流通体系由传统向现代化过渡的进程,使其逐渐接近发达国家的水平;积极采用现代化市场管理模式,确保市场的公平、有序竞争。

  4、引导生产

  通过农产品经销公司、物流配送中心、批发市场等流通环节与农产品生产基地间的挂钩建立稳定的联系,及时反馈供需信息,引导和带动产地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北京绿色安全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和发展。

  (四)基本思路

  1、划清市场功能

  严格区分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的选址和市场功能,严格限制农产品批发与零售混合经营。

  2、优化交易方式

  积极发展农产品经销公司的订单采购和销售方式;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按国际惯例推行拍卖制;在社区菜市场推行联采分销,有条件的菜市场向生鲜超市转化。

  3、发展中介组织

  积极鼓励发展农产品经销公司、代理商、物流配送公司等农产品流通中介组织。

  4、加强市场管理

  制定农产品流通的管理标准、规则、办法。

  三、现代流通模式

  (一)目标摸式

  建设两条流通渠道,由现代化的新兴流通渠道和规范化的传统流通渠道共同承载北京市农产品的流通。

  1、新兴流通渠道

  “生产者或代理商—农产品经销公司—超市—消费者”的现代化新兴流通渠道(图2所示),是今后北京农产品流通的主要发展方向。

  2、传统流通渠道

  “生产者或代理商”—农产品批发市场—社区菜市场(向生鲜超市过渡—消费者”的规范化传统流通渠道(图3所示),是今后一定时期内北京农产品现代化新兴流通渠道的重要补充。

  (二)流通环节

  1、农产品经销公司

  农产品经销公司是从事农产品流通的专业批发商,是今后农产品进入北京市场的主要通道。

  (1)主要功能

  集约功能:集中购买,然后分销到零售商、餐馆饭店、机关团体等。减少交易次数、简化流通环节,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实现农产品流通的集约化。

  关卡功能:直接向外省市或郊区采购农产品,是堵塞有毒有害、影响市民身体健康的农产品进入零售市场的重要关卡。

  标准化功能:提出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性等收购标准,并将收购的农产品分级、包装运销到零售环节。

  引导功能:及时向生产者反馈农产品供需信息和价格信息等,发展订单农业,引导和带动产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绿色安全农产品生产。

  (2)资质认证

  农产品经销公司的资历由政府认证,农产品经销公司自身承担保证经营农产品安全无害的义务,如出现问题,取消其经营资历,并按照有关法律追究共责任。

  2、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

  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是农产品流通的物流枢纽,承担加工、配货、储藏、运输等职能。

  (1)主要类型

  ①农产品经销公司设立的物流配送中心。主要为公司客户提供农产品物流配送服务。

  ②连锁集团设立的物流配送中心。主要为连锁集团所属超市、连锁店提供物流配送服务;

  ③第三方物流配送中心。主要为没有设立物流配送中心的中小型超市或其他客户提供专业化的物流配送服务。

  (2)选址

  ①农产品批发市场内部或附近。

  ②农产品生产基地附近。

  ③规划确定的专业性物流配送区内。

  3、农产品批发市场

  批发市场是近期产地(包括北京郊区)农产品进入北京市区的基本通道。

  (1)主要功能

  集散功能:产地来京的农产品在这里集中,然后适销到市区零售市场。

  关卡功能:所有进入批发市场的农产品必须经过检验。

  标准化功能:进入批发市场交易的农产品应是分级、包装的标准化产品。

  车辆截流功能:将运输农产品进入北京市区的大型车辆截流在城市中心区以外。

  (2)规划布局

  根据测算,未来10年北京农产品批发市场年成交量将保持在430万吨左右。按国际通行算法,以生鲜农副产品交易为主的批发市场每平方米用地年交易量为4—5吨,北京市区大约需要90—110公顷的批发市场用地,形成9个左右大型综合农产品批发市场,其中2个为占地30公顷左右的特大型综合农产品批发市场。

  ①四环至五环路附近为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布局的合理区位,远期应主要布局在五环路附近。

  城市四环、五环具有较好的交通运输条件,四环路和五环路之间是近期住宅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区域。综合各种因素,规划对四环、玉环附近的龚村(锦绣大地)、田村、清河、平房、东郊、大羊坊路、南苑、新发地、岳各庄等9个现有规模和影响较大的批发市场进行改造升级,形成规范的大型综合农产品批发市场。

  ②三环路内现有的交易量和影响力较大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如大钟寺—四道口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在现有基础上进行市场功能转换、环境整治和改造升级,可考虑三种方式:

  一是在三环路以外选址建立物流配送中心,现有场地试行拍卖,实现物流与商流分离,就地升级。

  二是保留部分批发品种,形成专类商品批发市场,并试行拍卖等形式实行市场升级。

  三是保留并发挥其原有品牌优势,与其他市场整合,外迁升级。

  三环路内其他农产品批发市场3年左右退出农产品批发经营。

  ③远郊区参照市区市场建设的条件、规模和标准,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利用现有基础,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如通州的八里桥、昌平的水屯、顺义的石门等。

  (3)交易管理

  ①标准化的市场准入

  进入批发市场的农产品应达到"三化"标准,即质量等级标准化、重量标准化、包装规格标准化,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严格按标准准入,防止劣质有害农产品流入零售市场,并为推行拍卖交易方式奠定基础。

  ②现代化的交易方式

  农产品批发市场应依据国际惯例采用拍卖交易方式。推行拍卖交易方式,可采用先试点再逐渐推广的办法,一是先在1—2个批发市场试行,条件成熟后再向其他市场推广,二是先在容易分级、标准化的产品中试行,然后逐步推广到更多品种。

  ③规范化的市场管理

  ——交易主体管理。对市场交易主体,特别是对供应人和承销人,进行资格审定、备案,以监督其交易行为。供应人和承销人违反市场管理规章者,由市场管理部门视情节轻重,停止其交易资格或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运销渠道管理。辅导共同适销,简化渠道。对大运销商、批发商给予优先权(如大宗商品优先拍卖)等优惠条件,鼓励小生产者组织化、合作化。

  ——交易秩序管理。执行公平交易,实现交易的公平化和透明化,逐步实现统一结算。

  ——服务管理。加强产地服务,对生产者提供技术、标准的指导;及时向生产者反馈农产品交易信息、供需信息和价格信息等,引导生产。

  4、零售环节

  零售环节直接面对农产品消费者。

  (1)类型

  ①生鲜超市

  生鲜超市是今后北京农产品流通渠道中的主要零售环节。应通过强化连锁配送的渠道优势,有效地降低农产品的经营成本,提高超市的农产品价格竞争力。

  ②社区菜市场

  社区菜市场是近期北京农产品流通渠道中的主要零售环节。现有的社区菜市场应进一步规范和提高,逐步推行摊商的统一采购,并实现对摊商资格审查和交易行为监督的全市范围的联网管理。有条件的社区菜市场应逐步改造为生鲜超市。

  现有的集贸市场应按照规范化的社区菜市场标准改造升级。

  ③无店铺销售公司

  无店铺销售公司采取网上交易、送菜上门等销售形式,具有价格低廉、方便快捷等优点。无店铺销售将成为未来北京农产品零售的一种新兴形式。

  (2)规划布局

  新建、改建居住区(小区)应按市政府规定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规划建设生鲜超市或社区菜市场,已建成的居住区未按标准配建的,应设置相应规模的生鲜超市或社区菜市场。

  在北京市区400个社区商业中心均应设有规范化的生鲜超市或社区菜市场。新设生鲜超市或社区菜市场的位置,应便于该社区居民购买,服务半径500米左右。远郊居住区可参照此标准。

  现有的社区菜市场模式,主要在四环路以外地区适当发展,二环路之内原则上不再新建社区菜市场。三环路以内只在必要地点拾遗补缺。

  四、政策措施

  (一)加强政府引导和管理

  采取政府引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办法建设农产品流通体系,政府重点要通过制定规划、标准,引导社会投资按照规划发展农产品流通设施。对规划中确定的批发市场,其用地性质不得随意更改。

  成立北京市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商业、农业及计划、规划、工商、财政、质监、卫生等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制定并组织落实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年度计划任务,统筹协调全市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发展。

  (二)制定扶持政策

  建立安全畅通高效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具有一定的社会公益性,政府应对农产品经销公司的组建和运营、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升级、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以及连锁生鲜超市和社区菜市场的建设分别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扶持,每年从集贸市场管理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按扶持项目纳入部门预算。

  (三)监控市场源头

  把农产品经销公司和农产品批发市场作为农产品进入北京市场的第一道关卡,有效监控进入首都市场的农产品源头。

  以法律形式明确农产品进入北京市场必须经由经认证的农产品经销公司,或本地农产品批发市场。

  建立专门的农产品卫生、检疫机构,对农产品经销公司、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配送中心、社区菜市场、超市等农产品流通环节进行抽检。如发现产品安全问题,立即停售,并追查其来源,对该产品的经营者、交易机构、运销者、生产者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予以取消交易资格、经营资历,乃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规范市场标准

  政府发布批发、零售市场的功能、区位、规模及设施条件的规定,对现有市场予以考核,引导不同市场依其特点明晰定位,按要求调整,形成层次清晰、合理的市场体系。

  制定统一的农产品卫生、安全标准,以及农产品分级、包装标准,向社会发布公示,并及时补充、调整。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对上述标准的执行情况应实行有效的监控。

  (五)组建农产品流通公司

  鼓励社会投资,组建农产品流通公司,促进交易设施升级和交易方式升级。

  具体做法是,在政府主管部门指导和支持下,吸引社会投资,撮合关联企业按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若干农产品流通公司。公司以投资参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改造,参与农产品配送中心及社区菜市场建设,推进农产品流通场所的规范化、现代化。

  五、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02—2005年)

  1、制定和发布批发市场、社区菜市场、生鲜超市的规范化标准,制定发布农产品卫生、安全和分级、包装标准;参照国际发达城市经验,制定与北京市情相适应的《批发市场交易法》。

  2、发展8—10个农产品经销公司和若干农产品流通公司;建成20——30个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

  3、基本完成规划确定的9个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三环内现有批发市场的改造和调整;规范和提高现有社区菜市场,重点发展连锁经营的社区生鲜超市。

  4、实现各流通环节农产品的卫生、安全标准化;并实行对农产供应人、承销人和零售商的备案、不良记录通报制度和农产品安责任连带制度。

  5、在条件较好的批发市场实现农产品分级、包装标准化,并试拍卖制。

  (二)第二阶段(2006—2008年)

  1、执行农产品进入北京市场必须经过经认证的农产品经销公或批发市场的规定。

  2、扩大农产品拍卖的场所和品种。

  3、建立农产品流通信息网络系统,实现生产和交易信息联网管理。

  4、基本建成由现代化的新兴流通渠道与规范化的传统流通渠共同承载的农产品流通网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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