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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区的落后与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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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山区经济发展水平仍然落后。 山区的产业发展水平也比较低,第一产业比平原地区粗放,第二产业的科学技术含量低于市区和平原地区,第三产业多数规模小,休闲旅游业季节影响明显。从人均GDP来看,在1992-2003年的14年中,有10年平原区的人均GDP比山区搞950元,反映出山区区县的经济实力与平原还有很大差距。从财政收入来看,山区区县的财政收入平均水平明显低于平原区,只及平原区的50%-70%。1994年平原三个区平均财政收入只比山区区县高3728.7万元,到1999年这一差距扩大到11172.3万元,2003年,更是达到了27264.8万元的最高纪录。

  二是农民收入水平低,享受社会保障水平不高。 山区与全市农民的收入差距仍在进一步拉大。农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远远低于城市市民。新型合作医疗保障水平相对不高,仍然存在因病致贫、返贫的问题,农村养老仍然是家庭养老为主,保障程度低,抵御风险能力弱。

  三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山区固定资产投资平均水平明显低于平原地区,在1981-2003年间其投资水平基本稳定在平原区的70%左右(见表3)。山区的水、电、路、广播电视、信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比平原地区严重滞后,还有270个行政村没有用上安全饮用水,占行政村总数的16.13%;405个行政村,21.5万人饮水困难。交通设施落后,仍有2268.5公里的公路没有硬化,还有436个行政村道路没有硬化,占26.05%。广播电视没有完全覆盖边远山区,仍有813个行政村没有通有线电视,占48.57%。移动通讯网覆盖仍有盲区,有31个景区仍然无法使用手机。

  四是社会事业发展仍然落后。 目前仍有402个行政村没有医疗点,占山区行政村数的24%。文化娱乐设施少,农民收看电视、电影极不方便,文化设施条件落后,制约了农民对科技和文化的需求。山区的教育仍然落后,师资力量不足,教学质量不高,学生上学仍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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