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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发放应把好“四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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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针对农村交通不便、建设规模小、点多面广、以个人为主的建设特点,按照既要严格规划管理,又要亲民的原则,农村建设活动只须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就可直接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改变了原来的“一书一证”审批制度,这是农村建设管理的一项重大变革。笔者通过在基层的走访调查后认为,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政策水平要求高,责任风险大,必须要把好“四关”。

  一是把好人口审核关。农村个人建房有严格的人口核算方法,因此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审批表应当设置家庭人口一栏,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家庭组成人员、职业及户口所在地,再对照户口登记簿进行核对,核准实际建房人口。

  二是把好规划审查关。要按照建设规划图纸要求,与村主要干部共同进行踏勘,确定建房地址、标注四至及相邻间距等,确保按规划建设。

  三是把好建设审批关。主动与国土资源部门衔接,确认审批地块是不是建设留用地,若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但符合村庄规划的,应待用地性质变动后审批。

  四是把好施工安全关。只要建房用地面积和地形能符合农房建设通用图集的,规划审批部门免费提供,凭农户与有证建筑工匠签订施工合同后,即发给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地形和面积不符合通用图集的,建房户应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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