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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确定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四个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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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支持农村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城市带动农村发展的作用,加大城市经济对农村的辐射。(2)支持农民培训就业。新型农民科技培训,提高农民务农技能,促进科学生产等。(3)支持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开展新农村建设规划设计工作,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4)支持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人口和计划生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开展扶贫济困活动,丰富农民文化生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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