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健全制度。制定完善“两委一社”联席会议、工程招投标及施工验收、基础设施使用管理等配套制度。二是规范机构。在各村分别成立“农村经济管理办公室”和“村政事务管理办公室”,规范管理体系,明确工作职责。三是深化民主。实行村级重大事务村民代表票决制,凡涉及新农村的建设项目必须经村民代表票决方可实施。四是科学分配。规范了村级干部工资、奖金的组成项目和高低限额,根据工作任务和完成质量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