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土地承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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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 |
赵鸿雁 |
来信时间: |
2008-10-06 |
问题类别: |
咨询类 |
回复时间: |
2008-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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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正文】
请问我家因为是养牛专业户,在大队承包了50亩地,我不太清楚我们的承包年限最低是不是30年,而且大队给我们的承包费用和其他的承包人的费用不一样(高出许多),这又怎么解释。如果我们变更为家庭承包方式该怎么办?需要什么手续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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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正文】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承包的土地属于其他方式的承包,不是人人有份的平均承包,是根据土地的数量,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更市场化的方法,选择最有经营能力的人承包,承包的原则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期为30年,其他方式的承包没有规定最低承包期限,双方当事人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通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承包期限、承包费用等具体内容。因此,不同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各不相同,承包费也可能不同。家庭承包与其他方式的承包是有许多区别的,所以,一般情况下也不能从其他方式的承包转为家庭承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