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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五个镇开展财政财务管理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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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预算编制科学性、准确性进一步提高。

  二、严格资金审批流程,有效控制项目审批中的风险点。

  三、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确定施工单位和供应商;对能直接支付的项目,由镇财政直接支付,控制层层拨付风险。

  四、镇财政工作设置指标管理员、总会计和审核人三个岗位,由不同人员担任,相互制约和监督。

  五、所有单位账户都由镇财政科管理,各事业站所只负责项目审核和实施,管事与管钱相互分开、相互监督。

  目前,王平、潭柘寺、军庄、雁翅、斋堂等五镇开展了财政财务管理试点工作。



门头沟区农委 财政局 门头沟区农委 2008-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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