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充实公开内容。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加强对公众关注本行业关注度较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积极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二是不断规范、优化申请处理工作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行业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水平。
三是推动建设长效工作机制。逐渐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畜牧水产行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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