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局明确提出“四个积极支持、四个禁止、三个提前介入”的意见。四个积极支持,即:对在不改变土地利用性质前提下的建设项目积极支持、对在原集体用地上的建设项目积极支持、对园区配套设施用地不超过3%的建设项目积极支持、对废弃地清理项目和列入开发整理项目的土地开发整理积极支持;四个坚决禁止,即:禁止在基本农田种树、禁止新建项目以二三产业为主、禁止建设主体是房地产开发公司、禁止超过建设标准;三个提前介入,即:规划阶段提前介入、对项目评审提前介入、项目实施过程提前介入。由市农业局牵头,市农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将研究制定粮食补贴与生态建设有机结合的相关政策,在保证农民利益的基础上,提高农业生产者对农业生态服务价值的认识。市各相关部门还将联合组织有关专家,对“走廊”建设相关区县进行评比考核,市里将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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